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丈夫有过错还悄悄转移财产,妻子向法院提出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请求,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吗?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条新闻。
陈某和王某在2016年登记结婚,2018年,两人的儿子小东出生。不过,结婚前王某已经有过一段婚姻并和前妻育有一子小浩。2019年,王某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公司登记的股东是王某和已经成年的小浩,其中王某占99%的股权。王某生意越做越红火,但他与陈某的婚姻却亮起了红灯。身为丈夫的王某不仅婚内和其他女性来往亲密,还对妻子家暴,两人关系渐行渐远。去年4月,陈某带着儿子小东,搬到了广西生活。此后,王某准备离婚,并开始转移名下的财产。
海沧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郭静:把这个公司的所有权转移到他儿子(小浩)名下,而且这个公司是盈利的,转让的钱又是0元,所以我们是认定,他这个是转移夫妻财产,而且这个转移,妻子她是不知情的。
发现公司的股权变更后,妻子陈某向海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两人婚内的共同财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王某的行为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情形,因此,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求,分割两人婚内财产。
海沧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郭静:而且后面是向女性倾斜了,女性分得比男性多,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本身就是说要向无过错方倾斜。
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名下已冻结的500余万元以及基金总金额的60%,合计340余万元归陈某所有。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但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