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物业不作为还甩锅?近日,厦门思明法院作出了一份司法决定书,决定对A物业罚款8万元。
原来,何先生某日深夜开车回家,经过小区门口道闸时,因保安操作不当,道闸压坏车辆造成损失,经交警认定该事故由当班保安承担全部责任。随后何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在出险后向物业公司和保安进行索赔。
这原本是一起简单的索赔,可问题就出在物业的陈述中。A物业公司作出虚假陈述,以保安非公司员工推卸责任,在法院查明保安系职务行为后,仍辩称物业项目已停止服务,始终不承认自身错误。
最终,思明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违反诚信原则,浪费司法资源,决定对其罚款8万元。同时,依据案件情况,判决物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费用及相应利息。
据统计,自2021年来,思明法院累计受理物业服务纠纷近2000件。这些物业纠纷整体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矛盾纠纷点类似,大多数矛盾的起因是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广告收入不透明,从而拒缴物业费而引发纠纷;二是群体矛盾突出,通常物业公司会以业主未缴物业费为由,同时起诉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业主;三是业主到场调解意愿低,因为涉及人数多,调解时间难以统一,且大部分业主都要求物业公司先整改后才愿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