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程序和流程
■社工在活动中与孩子们互动。 (资料图)
台海网5月25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说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操作规程及评估办法。据悉,新政策今年3月出台,从立项、实施、监管、评估、延续、结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程序和流程,并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的工作机制、主要内容、具体程序、结果运用、经费标准、参考指标等作具体规定。
据介绍,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新政策调整经费预算各科目所占比例,提出人员薪酬和福利经费以人均不低于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统计部门发布的2020年度标准为108554元,2021年度标准待发布)核算,且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70%,其他各科目所占比例不超过30%。政策的调整进一步保障社工工资待遇、稳定机构人才队伍,进而保障项目服务质量。
此外,政策进一步明确预算金额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别可采用的购买方式;延长合同履行最长期限,明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签订期限最长3年的服务合同,且项目在合同期末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可按照我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续签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完善项目评估相关机制,降低评估频次;明确政策仅适用于专业社会工作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避免对其他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造成干扰。
我市社会工作事业不断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全市现有持证社会工作者8841人,占福建全省的33%,每万人拥有持证社工人数达16.74人,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19家,占福建全省近20%,专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600余人。
我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且就业一年的社会工作者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共有142名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获得补贴78.50万元,其中社会工作师15人,每人1万元;助理社会工作师127人,每人0.5万元;尚未有新聘用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获得补贴。(记者 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