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在此前一部热播电视剧《安家》中,剧中人林茂根为省中介费,绕过中介私下交易,如此“跳单”让观众气得牙痒痒,现实生活当中也有类似的“跳单”案例。前不久,厦门有家中介就遭遇了这事,一气之下,把“跳单”的客户告上了法庭。近日,海沧审结发布了一起案件。
2016年8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房屋(土地)代理转让合同》,约定由A公司委托代理B公司名下的地块,其中,《转让合同》第三条约定:如转受双方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以相对应的合同为准。
2016年11月,A公司与C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D签署一份《看房(土地)协议》,约定A公司向C公司提供B公司名下地块的房地产(土地)咨询等中介服务,看房类型为买卖,并就中介佣金费用标准及支付条件等进行了约定。
中介合同签订后,A公司带C公司现场看案涉土地,并组织C公司与B公司的代表磋商沟通,但并未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2017年8月,A公司诉至海沧法院,称经其居间服务,B公司与C公司以股权转让模式进行交易,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却没有支付其居间代理费用,要求法院判令C公司向其支付中介佣金50余万元及违约金,D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委托人接受中介提供的订立合同机会与媒介服务,就交易标的以股权交易方式进行变相交易的,宜认定中介方已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人应按约定向中介方支付相应报酬。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居间代理费50余万元及保全申请费5000元。2022年3月,该案经过二审、再审,维持一审判决。(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