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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孔雀当美味摆上餐桌 执法部门: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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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17日讯 据厦门广电网报道   孔雀在我们的印象里是高贵美丽的动物,但最近有群众举报,有一家餐厅把孔雀写进了菜单,销售各种孔雀料理。接到线索后,梧村市场监管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对这家餐厅展开了执法检查。孔雀可以吃吗?商家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在思明区嘉莲里这家满园春精品闽粤私房菜餐厅的店门口,一只孔雀标本赫然醒目。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餐厅的冰柜和厨房,没有发现店内有贮存孔雀肉或正在制作的孔雀菜品。不过在菜单中,执法人员发现了不少和孔雀有关的料理,像孔雀血蒸蛋、红焖孔雀等,价格在589元到1288元不等。

  执法人员对话餐厅负责人:孔雀卖了多久?就近期。近期是多久?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餐厅负责人一时间答不上来。这名负责人表示,他们店刚开业不到一年,刚开业那会一名三明大田的蓝孔雀养殖户主动联系到他,表示可以提供可食用的蓝孔雀,于是他就购进了一些蓝孔雀,给自己的店增加一些特色菜品。

  餐厅负责人 周先生:我们还去过他现场考察,确实看到他有营业执照,养殖证这一类的。我们上网搜了以后,网上是说蓝孔雀是允许食用,所以我们就陆陆续续进货一点。

  现场餐厅负责人说,他们也就购买过两次蓝孔雀,每次进货1到2只。

  餐厅负责人对话执法人员:头一次是他杀完过来,第二次当时是我家里人住院,活着寄过来,我自己拿回家杀(自己吃)。

  然而在店内的收银台,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张购买孔雀的收款票据,上面显示,店家在去年10月份,就以每只420元的价格购买了5只蓝孔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孔雀属于野生动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我国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只有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才属于家禽家畜,而蓝孔雀并没有被列入其中,是禁止食用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包亚星:我国现在的孔雀类型主要分蓝孔雀和绿孔雀,绿孔雀是我国重要的保护动物。目前蓝孔雀是作为外来物种,引种到我国进行饲养,以观赏或者是科研用途为主。

  现场,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禁止再购买孔雀制成菜品,并在店内贴上了“拒食野生动物”的宣传海报。

  梧村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涓:我们现在还要再进一步调查,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话是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处罚,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是一个比较严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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