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徐然 林丽萍)昨日,导报记者获悉,随着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厦门全市近40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即将享受政策“红利”。
据了解,公告中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为确保税惠政策落实落细,厦门市税务局依托大数据平台,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税企邮箱等途径精准推送相关税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应享尽享税惠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