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案件。
台海网3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虽然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证明等“三证”齐全,但未按要求将产品相关信息录入“入市必登”系统,集美灌口一家经营冷冻食品的企业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者昨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连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0余起相关违法行为。
3月22日,集美区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疫情防控执法突击检查中,发现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冻库内有一批冷冻鸡爪,包装显示原产地为美国。虽然该公司负责人可以提供上述产品对应批次的“入厦通行码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购货凭证”,但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入市必登”系统上,却没有查到该批次的产品录入信息。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为筑牢辖区进口冷链食品防线,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近日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组织执法人员从冷藏冷冻食品的原料采购、食品贮存、运输、加工分装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冷链食品经营者的检查指导,严格查验“入厦通行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等材料。在湖里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大桥、汇联等水果批发市场内31家销售进口冷链水果的经营户逐一排查,对未申请“入厦通行码”,或虽申请了“入厦通行码”但扫码后商品批次等基本信息与外包装不符的情况,要求相关经营户立即整改,同时对2家违反防控相关规定的经营户予以立案查处。
在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对辖区200个进口冷链冻库、152个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督促、整改。3月19日,鹭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某进口超市时,发现货架上陈列待售的进口黄油价格标签旁,张贴的“入厦通行码”对应货品和批次错误,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对上述产品下架处置,督促经营者重新对进货来源、上市凭证、“入厦通行码”进行查验,打印出正确的“入厦通行码”后再行上架销售。对该经营者未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执法人员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晓婷 张潇翎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