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沧隧道试通车运行情况,为均衡进出岛通道交通压力,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提供货运通行便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以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在海沧隧道限制重、中型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通行,并增设、调换、更新相关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海沧隧道通行。
二、2021年11月30日0时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在海沧隧道(主线)通行。
三、海沧隧道在厦门本岛的各出入口(含匝道)的限行规定如下:
(一)火炬北路出入口自2021年11月30日0时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二)湖里大道出口、兴湖路出入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待相关工程改造完善后再行调整限行措施;
(三)火炬北路衔接高崎立交主线高架桥下由西往西(由新丰路往石鼓山立交方向)调头区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调头。
四、执行任务的路政执法车、工程救险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及用于海沧隧道施救清障、道路养护等车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本通告自2021年11月30日起实行。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禁止重中型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海沧隧道通行的通告》(厦公交管通〔2021〕32号)同时废止。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