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林彬彬 通讯员 湖法/文 陶小莫/漫画)最近一段时间,受国家“双减”政策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加自身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校外培训机构破产倒闭甚至卷款而逃的新闻频频出现。
那么,培训机构倒闭,学费能否要回?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因培训机构破产倒闭而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据统计,此前湖里法院陆续受理学员起诉厦门环球西语(原厦门韦博英语)相关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共137件。这些案件中,大部分学员诉讼请求均为:解除培训合同、返还剩余培训费、支付相应利息,及要求培训中心负责人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1
课程仅完成33% 剩余培训费全退
此前,学员阿琳与厦门韦博英语(后更名为“厦门环球西语教育”)湖里培训中心签订《学生入学注册合同》及《学生注册登记表》,约定学费为37000元,学习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随后,阿琳转账支付3500元,并通过贷款平台支付33000元,以上共计36500元。
合同签订后,阿琳在湖里培训中心上课。2020年3月9日,湖里培训中心对外发布公告,停止厦门校区所有营业和课程服务。
阿琳认为,她的剩余课程尚未完成,但湖里培训中心已实际停止经营,导致培训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其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于是,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培训合同、返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相应利息。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阿琳已支付培训费用36500元,因湖里培训中心已关闭且至今仍未开课,表明湖里培训中心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阿琳要求解除与湖里培训中心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依据充分,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阿琳自认课程进度为33%,湖里培训中心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向阿琳提供剩余课程培训。
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阿琳诉标,要求被告退还未培训课程对应的教育培训费用24455元(36500元×67%)。
案例 2
自己缺席不上课,培训费不能退
自己缺席不上课,培训费能退吗?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几年前,阿梁与被告湖里培训中心签订《学生入学注册合同》及《学生注册登记表》,约定学费为35000元,学习期限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9年3月21日。而后阿梁转账支付首付款4000元,并与贷款平台签订了金额为31000元的分期贷款合同,依约缴纳了相应的培训费。
但是,阿梁一直未开课,课程顾问其承诺只要未开课可转让或保留课程。后来,培训中心因疫情延迟至2020年2月10号上课,但直至2020年3月10日都未能恢复教学,工作人员称培训中心已倒闭,亦未退还阿梁培训费用。
阿梁起诉认为,湖里培训中心停课倒闭亦不退还其学费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依法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生入学注册合同》中约定“如学员在本合同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应课程,培训中心为学员提供一次付费延期服务,学员享受该服务的,应当在学习时间届满前填写《延期补款注册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培训中心同意后为学员办理延期”。
阿梁的学习期间已于2019年3月21日到期,未在学习时间届满前申请延期,双方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双方签订的《学生入学注册合同》及《学生注册登记表》已无需判决解除。
此外,《学生入学注册合同》约定“因学员缺席、不至培训中心学习等原因致使学习时间内未完成课程的,由学员自行负责,培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学员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完成课程之学费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
从阿梁提交的与湖里培训中心课程顾问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阿梁系因为个人原因一直未开课学习,而且已经与课程顾问确认按合同约定无法退款,并表示拟将课程转让他人。
因此,阿梁现要求退还全部培训费、支付利息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湖里法院判决驳回阿梁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