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1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网购是时下最热的一种购物方式,然而,一女子网购120多件商品再退货的行为却触犯盗窃罪,近日翔安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
跟大多数人一样,小丽经常在网上购物,2019年2月她偶然发现,在自己常用的网购返利APP上购买商品获得返利后,再退货时已获得的返利不会被扣减。发现这一漏洞后,小丽心生贪欲,在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间,通过恶意下单120余件高价商品后再退货的方式窃取返利。被害单位发现小丽的上述行为后报警。小丽接到警察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返还了获利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平台漏洞多次窃取平台返利钱款,共计29000余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丽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全额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小丽的上述情节,翔安法院依法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记者 刘小贵 通讯员 翔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