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7日讯 据厦门电视台报道,随着厦门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将垃圾投入街道公共垃圾桶、误时堆放在垃圾桶外等行为也频频出现。为了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投放,近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城管执法部门,通过日常巡查、入户处罚等方式,进一步严格规范市民、商户的垃圾投放行为。
这天上午,记者跟随江头街道城管办执法人员来到金尚小区进行日常巡查。在一处垃圾投放点前,执法人员对一位误时投放的居民进行劝阻,并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现场开具行政处罚单,罚款50元。
湖里区江头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启超:对这些居民不方便(定时定点投放),这些人员到(物业)管理处去登记。物业管理人员会针对这些居民,采取人性化(的措施),比如你1点来投放 我们12点50分在这里等你,开桶你投放完了以后再锁桶。
在东百蔡塘广场,记者看到未分类的垃圾被随意丢放,溢出的脏水四处流淌,垃圾桶也被遗忘在角落里成了摆设。执法人员立即对蔡塘东百物业开出责令整改单,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除了日常巡查,执法人员还联合物业力量,对小部分长期不配合、不整改的居民,通过物业收集混装垃圾内的快递盒、小票等证据,入户对居民进行处罚。
翔安区金海街道鼓岩社区垃圾分类专管员 陈云乐:居民如果配合,我们(督导员)压力也可以减少,工作也会轻松一些。
翔安区城市管理局金海中队一级科员 张其柱:物业举报通常是针对一些不配合的居民,物业劝导无效的情况下,向我们执法部门反映,由我们执法部门依法对不配合的居民进行行政处罚总体上垃圾分类的情况越来越好,居民遵守垃圾分类的意识越来越强。
罚款不是目的,促进规范习惯养成才是初衷。目前,厦门市正通过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方式,提高市民配合度,对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居民最高可罚款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