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页面(厦门警方供图)
台海网6月11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6月6日,周女士看到一条交友视频,互加好友后开始聊天。对方说他们公司网店正在做端午节活动,只要购买产品就能参与抽奖。抽奖后,周女士想要将奖品折现,却被骗走了近两万元。
周女士选购了两个价值766元的口红,并通过扫描对方的付款二维码进行了支付。对方称周女士获得了六次抽奖机会,周女士在其发送过来的抽奖链接上进行抽奖,结果“幸运”地中了三个一等奖(LV包)、一个二等奖(GUCCI包)和两个三等奖(苹果手机)。之后,周女士打算折现其中的五件奖品,只留一部手机自己用。
对方帮周女士计算了五件奖品折现后的价值总计是47440元,对方表示根据规定,抽中的六件奖品需要缴交相关的税费9558.06元。可当周女士支付了9558.06元的“税费”后,对方却说周女士操作失误,公司财务审核不通过,要求周女士再缴交1万元的“保证金”,防止偷税漏税。
当周女士将1万元“保证金”转给对方后,被告知需等待24小时。可等到6月7日16时许,周女士查看银行记录还是没有收到转账,又看到对方将自己的微信拉黑了,这才意识到被骗。
厦门警方提醒群众,网购尽量选择正规大平台购物,不建议通过线下交易;有订票需求的市民群众应关注官方渠道票务信息,通过正规渠道订购票务,不要轻信“低价票”“折扣票”等虚假信息;有任何诈骗的相关疑问,均可拨打96110全国反诈劝阻专线进行咨询举报。(记者 刘玮 通讯员 洪恒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