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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二手“调表车”怒告车行,“退一赔三”获法院支持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陈捷 用手持设备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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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5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 陶小莫/漫画) 花巨资买的二手豪车,没想竟是辆“调表车”!一部雷克萨斯二手汽车,售价65万元,车辆仪表盘显示里程数只有5.8万公里,可实际行驶里程却超过9万公里!

  然而,面对市民林先生的质疑,二手车行却回复:“现在的二手车十辆有九辆调过里程数,没有人会去关注。”

  发现真相后,林先生一怒之下,起诉到湖里区人民法院,状告二手车行“欺诈”,要求其“退一赔三”。

  这场官司,历经了一审、二审和再审。近日,购车人林先生终于胜诉。法院审理认为,人为更改仪表数据行为构成欺诈,判决支持林先生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惊人发现 二手车里程数少了4万公里

  原来,此前市民林先生以65万元的价格向厦门某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二手车,购买价为65万元。根据《车辆转让合同》约定,该车保证“无重大事故、无泡水”,如有以上两点“可无条件退车退款”。

  然而,购车两个月后,林先生将这辆车送至4S店维修,维修记录显示的一串数字让林先生大吃一惊。

  因为,送修时,车辆仪表盘显示的行驶里程为5万多公里,但是在4S店的维修记录里,早在几个月前做保养时,行驶里程就已超过9万公里,这还没算上林先生购车后的这段时间的行驶里程。“如果当初我知道实际里程数,绝不可能以65万元买这辆车!”林先生怀疑,二手车行在出售车辆时人为修改了行驶里程数。于是,他找到二手车行负责人李某提出交涉。

车行辩称 十辆二手车有九辆调过里程

  不料,面对林先生的质疑,车行竟“理直气壮”地说:“现在的二手车十台有九台调过里程数,没有人会去关注。”

  车行称,这辆车本身就是典当行押的,实际行驶里程就是9万多公里,还说如果买方林先生真的在乎里程数,就应该写在合同上,或者自行去4S店、检测机构核实。现在车行卖二手车,只能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和无泡水,无法保证仪表上显示的里程数是准确的。

  双方交涉未果,林先生只好向湖里区法院提起诉讼。林先生起诉认为,二手车行存在欺诈,因此他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合同》,二手车行应立即退还购车款65万元及利息,并赔偿相当于购车款三倍的金额195万元;另外,还要赔偿其已支付的车船税、保险费等费用。

法院判决 构成欺诈,车行理应“退一赔三”

  湖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二手车行应对车辆承担瑕疵举证责任。二手车行未能举证证实里程数的瑕疵与其无关,应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可以认定车辆里程数被更改发生在双方订立合同之前,而且二手车行对此情况是明知的。虽然合同中没有注明里程数,但是在二手车买卖中,车辆的新旧程度、机械性能除了与车辆出厂年限有关,也和行驶里程密切相关,这会直接影响售价。

  本案中,二手车行未真实、全面地向林先生提供相关信息,导致林先生作出错误判断购买案涉车辆,构成了欺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消费者对经营者披露的信息真实性负有调查核实的义务,故林先生在购车时没有核实车辆真实的里程数,不能作为该二手车行免责的抗辩事由。

  因此,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林先生与二手车行签订的《车辆转让合同》,并要求二手车行“退一赔三”,即二手车行应返还林先生购车款65万元及支付利息,赔偿车辆税费损失3900元;另外,车行还应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即向林先生支付195万元赔偿。

  一审判决后,被告二手车行不服,又提出上诉。经过二审、再审程序,近日,福建省高院作出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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