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8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春暖花开的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规将实施,我们的生活将发生哪些新变化呢?
变化1
城市治理聚合力
5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昨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随着《条例》施行,将有力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推进高颜值厦门建设。
《条例》共6章37条,主要围绕管理机制、管理规范、社会参与、保障与责任等内容进行相应制度设计,一个突出的亮点是要求建立多方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综合管理模式。比如,《条例》鼓励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组织、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加城市综合管理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通俗地说,未来或许有更多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城市综合管理不单是一家之事或几家的事,而是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聚力而为。
(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陈俊芳)
变化2
社保缴费有调整
5月1日起,厦门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将有所调整。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自2021年7月1日起,厦门市非厦门户籍企业职工(外来员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再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调整至与本市户籍企业职工保持一致。即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下限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此外,由于厦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减免条件,按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恢复按原基准费率征收。此次调整为动态性调整,今后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相关标准,厦门将适时调整。
(记者 吴雪莹 见习记者 朱海钰 通讯员 林丽娜 李睿思)
变化3
遛狗不牵绳违法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不再是违规,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记者 雷妤)
变化4
园博苑免费开放
1.2万平方米的紫色马鞭草、3000平方米的混色波斯菊花……厦门园林博览苑(下称园博苑)已于近日免费开放试运行,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免费开放,市民游客可尽情徜徉花海。
“五一”假期,园博苑准备了丰富多彩的展览及惠民演出。据悉,园博苑将在江南园举办药用植物展,在厦门嘉园举办以母亲节和端午节为主题的花艺展等,并邀请厦门五大国有文艺院团进园惠民演出。为避免人群聚集,园博苑开放5个出入口。请市民游客尽量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文明游园。(记者 张鑫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