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文 陶小莫/漫画)不久前,郭美美因制销违禁减肥类食品被上海警方刑拘。近日,海沧法院也宣判了一起“老中医”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法官说,近年来,在保健品中添加药品予以销售的案件频发,作为特殊种类的食品,保健食品与百姓身体健康息息相关。食品安全大如天,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沧法院对危害食药安全的犯罪行为将严惩不贷。
1案发
病人服用营养粉后 身体出现异常症状
今年80岁的陈某,早年学习中医,毕业于某中医学院,毕业后曾在中医研究所工作,晚年创业,设立Z公司生产中医保健品——一种给糖尿病人代餐使用的固体营养粉。这种营养粉主要是由大麦、甘草、葛根等十多味中药配制而成。
数年前,陈某看到其他降糖药品有添加格列本脲,他在明知格列本脲禁止加入保健品的情况下,仍从药店购置格列本脲片,开始在生产的固体营养粉中添加格列本脲并销售。一些糖尿病人经亲戚朋友介绍向陈某进行购买,一些公司由此发现商机,也找到陈某购买原料粉。
多位病人在服用固体营养粉后,出现了低血糖、血压升高、皮肤瘙痒、胸闷等症状,于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随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冲击Z公司,抓获了陈某,并查获生产产品和设备,本案案发。
经鉴定,抽样检测的已售营养粉和现场查扣的部分营养粉均检出格列本脲。格列本脲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不知情情况下服用是非常危险的。
陈某到案后,曾供述犯罪事实,后拒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