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傅秋萍 庄玮炜)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在位于海沧地铁2号线海沧商务中心站附近地铁保护区内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某施工方,已收到市交通运输局对其做出的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核实,3月29日上午,该施工作业单位在地铁安全保护区内施工过程当中未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报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审查,也未依法取得行政审批。按照《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对该施工作业单位未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施工作业单位已履行缴款义务,并积极配合轨道经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以及轨道安全保护方案。
据市交通执法支队轨道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2021年他们查处的首起在地铁安全保护区内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案件。“随着厦门轨道建设的不断铺开,全市纳入地铁安全保护区的区域将逐步增多,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建设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提前审批,做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