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焦修博 陈捷 通讯员 陈萍丽 陈恬 湖法)开学了,又进入家长给孩子报名校外培训的旺季,与此同时,校外培训的消费纠纷也纷纷出现。
课程半途“变脸”
家长要求退费遭拒
近日,家住海沧的林女士说,给自家孩子报了海沧某英语培训机构16500元的一对一英语培训服务,签订合同时,该培训机构承诺每周赠送2节口语公开课并且可以按照孩子的特长定制相关课程。但在后续的上课中,该培训机构每周只提供1节口语公开课,也未曾提供相关定制课程的服务。林女士发现后,多次与培训机构协商退还学费,均遭拒绝。于是,林女士拨通12315投诉。最后,在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培训机构同意退还16500元学费。
同样,市民周先生也来电投诉。周先生为孩子报了某培训机构的英语培训,该培训机构在签订合同时承诺了提供外教教学服务,但如今却取消了外教教学,周先生向培训机构要求退还剩下的12000元,但培训机构一直拖延未处理。最终,也是在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培训机构将剩余的钱款全部退还给周先生。
口才课上了一半
培训公司突然关门了
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原告杨女士有两个孩子,大儿子10岁,小女儿6岁。此前,她为两个孩子报名参加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开设的口才培训班,学费共计16164元。去年8月底,这家公司停止营业了,课程无法继续完成,两个孩子剩余的课时合计175节,剩余学费11786元。
培训机构停止营业后,杨女士要求该公司返还剩余学费。然而,对方虽然确认了应退的费用却一直没有兑现。无奈之下,杨女士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时,被告教育培训公司已经联系不上,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依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杨女士的两个孩子与被告公司形成了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现因公司停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要求解除合同,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合同解除后,公司应当返还剩余学费,逾期退款已经构成违约,应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支付的利息。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公司支付11786元及利息。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家长给孩子报名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不可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报名校外培训时要选择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法登记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机构。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有证无照”或“无证无照”的教育咨询服务公司或托管机构也在开展学科培训业务,属于非法办学。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擦亮双眼,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