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昨天,思明区教育局公布《2021年春季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受理的通告》,转学受理时间为1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是学生户籍地址对应公办小学,不清楚户籍对应公办小学的,可查阅《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住宅地段划分一览表》获知。《通告》说,此次转学受理对象包括四类:第一,思明区户籍学生,目前在外区或外市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思明区户籍地就学;第二,思明区户籍学生,目前在思明区民办校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户籍地公办小学就学;第三,已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但因家庭实际居住地发生改变,监护人及学生已将户口迁至申请转入的小学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应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第四,符合《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界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转学所需材料包括: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学生成绩册;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思明区教育局提醒,因近几年思明区户籍人口呈现大幅增长,小学招生和转学量成倍增加,部分学校空余学位所剩无几。学校受理审核学生转学申请后,对于符合转学条件但无法接收的学生,将登记上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学。
此外,转学结果初定2月20日由受理学校告知家长,若有变动,思明区教育局将及时通过思明教育网、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提醒家长,该公告只适用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受理,思明辖区市属校包括厦门实验小学、厦门五中小学部的有关转学受理事宜,请家长具体联系对应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