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人员的交通安全问题值得重视。(张奇辉 摄)
台海网12月3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事故案例】
11月19日19时54分许,陈某华驾驶闽D09***号小型轿车沿同安区西洲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丙洲大桥路段时,与正由南往北横过道路的李某英发生碰撞,造成闽D09***号小型轿车损坏、李某英受伤的后果。据了解,李某英为滨海西北站养护工人,当时正准备横过马路进行路面清扫。
经认定,陈某华驾车时未注意前方交通情况,遇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承担该事故同等责任;李某英横过道路时,未确认安全后通过,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同样也要承担该事故同等责任。
【交管举措】
事故发生后,同安分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一方面严查深究事故责任,另一方面联合厦门市公路局同安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期从源头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严罚:扣除养护经费1000元
养护工人现场随意横穿马路,暴露出公司安全教育不够,工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12月11日,厦门市公路局同安分局对李某英所属单位——厦门市通途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根据《厦门市公路局同安分局养护缺陷处罚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六十一条规定,决定扣除该公司2020年11月份养护经费1000元整。
相关部门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希望该公司以此为鉴,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界,做好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后遭到追责。
提醒:向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交通违法行为往往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从源头上提升作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将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结合“七进”宣传,同安交警深入辖区内各道路施工、养护单位,要求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及各级有关安全作业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班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对一线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顺利实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厦门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途经施工、养护路段的车辆和行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标志的指示和引导,服从现场交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确保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