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湖法/文陶小莫/漫画) 配资3000万元炒股,不幸“踩雷”巨亏,谁来承担损失?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杠杆炒股引发的官司。
拿1000万元保证金,配资3000万元炒股,小王本想利用杠杆炒股大赚一笔。不料遭遇股票停牌,最终亏损了1800多万元,扣除保证金用于抵充后,还造成了出资人700多万元配资款无法收回。
结果,双方为此互相告上法庭,出资人陈先生状告杠杆炒股的小王,要求其返还700多万元配资款。而被告小王也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请求法院判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并判令陈先生返还小王已支付的保证金与594万元配资利息。
起因:配资3000万炒股,巨亏闹上法庭
小王是一位股民,他对自己的炒股能力有信心,想利用配资炒股赚钱。因此,小王于2018年2月8日与出资人陈先生签订了一份《投资顾问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双方约定,由陈先生作为出资人,出借3000万元资金给小王投资证券市场,用于购买奥马电器股票,股票代码为002668;而小王作为用资人,提供自有资金1000万元担保金为陈先生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按月向陈先生支付利息30万元,并按照协议共同承担风险、享受收益。
2018年6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该公告载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5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2018年11月6日,因奥马电器股票停牌导致巨额损失,小王经结算后向陈先生出具《清算确认单》。当时,双方在这份确认单中,共同确认小王应向陈先生支付本金714万余元、利息86万元。但是,后来二人就清算问题产生分歧,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
原告:双方已经确认,被告应该还钱
原告陈先生说,被告小王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陈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陈先生起诉要求,根据双方已共同确认的《清算确认单》,小王应返还本金714万余元及利息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