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男子参与竞买法拍房,付完80万元竞买保证金却被通知活动取消,保证金不仅不退,拍卖公司股东还抽逃出资。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
2015年8月,李某参与竞买由泉州中院委托某公司拍卖的房产。在付完80万元竞买保证金及100元报名费后,李某却突然被告知拍卖活动取消了。在之后的时间里,他多次催促某公司退还保证金未果,遂将该公司告上湖里法院。
法院最终因某公司怠于履行退款义务,要求其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欠款返还给李某。然而,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仍未返还欠款。
法院在执行阶段查明,该公司股东廖某有抽逃出资行为,遂追加廖某为李某与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廖某不服执行判决裁定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执行裁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与廖某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股东出资转出,李某以此为由主张廖某抽逃出资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廖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