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以为是“天降艳福”,不料却落入了“裸聊”陷阱。昨日,湖里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敲诈勒索案。
今年5月份起,江某勇纠集江某生、许某滨、余某进,在网上针对不特定人员敲诈钱财。他们分工合作,通过社交软件冒充女性引诱受害人裸聊,裸聊的画面均被录成视频。之后,他们发送木马软件,获取受害人的通讯录,再以公布视频为要挟勒索钱财。
据一名受害者交代,被敲诈勒索后,他不敢报警,因为担心对方公布视频,他还旁敲侧击地问了朋友,问有没有收到陌生人的信息,整日很紧张。
经查,江某生等人短时间内多次作案,邀请裸聊对象多达250余人,受害人遍及全国多个省份。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勇等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属于恶势力犯罪,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一审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1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分子抓住了受害人经不住诱惑又害怕负面影响的心理,所以屡试不爽。避免被敲诈勒索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警惕,文明上网。(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