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吴舒远 通讯员 海法/文 陶小莫/漫画)在驾校学车时,教练都会告诉学员:停车一定要拉手刹,防止车辆溜车!然而,厦门一名老司机却因停车未拉手刹,致使货车溜车将自己撞死!
被撞的老司机叶师傅也是货车车主。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事发时路边另有一辆违停轿车,影响叶师傅的逃生机会,为此将违停轿车的车主袁先生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车主被自己的车撞死,究竟谁来担责?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因离奇车祸引发的索赔案。
事件
停车没拉手刹司机被自己的车撞死
叶师傅是一位货车司机,事发当日,叶师傅驾驶一辆轻型货车从厦门一家商城的停车场倒车,当货车倒至停车场道闸处停车下车欲升道闸时,由于未拉起手刹,未按操作规范停车,车辆便往后倒溜。
于是,叶师傅跑到车后欲阻止该车倒溜,不料被车尾左侧挤压至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左侧,造成叶师傅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发后,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交警认定,叶师傅驾车停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停车,致车辆倒溜,造成本事故,其过错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根本作用。因此,叶师傅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路边车辆车主袁先生对这起事故不承担本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叶师傅家属将袁先生、保险公司起诉至海沧法院,要求二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
争议
是车撞人?还是车撞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叶师傅负全部责任,袁先生无责任,该事故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责任划分明确,应予采信。不过,法官在庭审期间发现,本案有三个争议焦点。
其中,第一个争议,就是本案交通事故是不是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对此,家属起诉认为,叶师傅对于违停车辆而言系行人,即使违停车辆没有任何过错,叶师傅作为行人与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死亡,违停轿车方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保险公司却答辩说,本案中叶师傅的身份为机动车驾驶员,而且该状态并未终止,故叶师傅不应认定为行人身份。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整体性、连贯性,系两辆机动车相撞造成第三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一起交通事故,而非两辆机动车分别与第三人相撞造成的两起交通事故。因此,本案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而不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