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厦门交警深入企业,加大对大型车辆的交通安全教育,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台海网10月2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厦门交警公布了今年前三季度被处以“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共有6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3人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3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这6人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年龄最大的为41岁,年龄最小的为27岁,全部为男性。
案例1
醉酒驾驶摩托车 与行人迎面相撞
2020年5月7日21时许,黄某醉酒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沿翔安区罗浏线(县道413线)东侧车道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同车道由北向南行走的陈某迎面相撞,陈某受伤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经鉴定,发生事故时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4.8mg/100ml。
经认定,在本起事故中,黄某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今年8月,经翔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厦门交警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交警提醒:醉酒驾驶摩托车也是醉驾。根据相关规定,除了常见的客车、轿车外,两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也属于机动车,需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包括驾驶摩托车的情形,因此,醉驾摩托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案例2
醉酒驾车还超速 自行车骑手一死一伤
2019年12月9日21时许,李金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集美区灌口大道西侧路面由北往南行驶,在顶许路段由慢车道向快速车道超车时超速行驶,与在其车辆前方骑自行车的彭某、李某分别发生碰撞,造成彭某当场死亡、李某受轻伤。经鉴定,李金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9.11mg/100ml。
经认定,李金某醉酒驾车超速行驶,且在超车时未确保安全,致发生碰撞,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该事故主要责任。经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李金某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厦门交警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交警提醒:根据李金某的自述,在事故发生时他并不知道自己连撞两车,还以为同时发生了两起事故——酒精对驾驶人的严重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发生交通事故并具有酒驾或逃逸情节的,在交通事故认定时通常要负较大的责任,并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于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商业险有法定理由不予理赔,违法一方需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起事故中,彭某、李某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也要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非机动车混行进机动车流中,对于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