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许纳芳)为进一步有效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27日晚,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妨碍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停整治行动,共同整治占用、阻塞消防车道、在道路上违法停车影响消防车通道使用等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共查处车辆违停87起,拖移违法车辆5部,现场劝离、纠正乱停放的机动车136部。
当晚9点左右,执法人员来到祥店路发现,部分驾驶员因找不到停车位或未正确识别路面标志,将车辆违停在道路两侧,“无心”地实施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影响正常道路通行秩序。针对此类情况,执法人员按照“边查、边清、边改”的方式,通过电话通知车主及时将违停车辆驶离现场;对于车主不在现场或经电话通知仍不挪车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
执法人员表示,消防车通道是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救援的“生命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霸占了公共资源,给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出行带来困扰,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市民发现连接消防通道的市政道路上有违停现象,可及时向交警支队举报,举报电话:585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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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对个人最高可处500元罚款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此外,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