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社会民生  >> 正文

贩卖海洛因超700克 一男子在厦被判无期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台海网6月26日讯 据厦门电视台报道  一男子与买家商定交易700到800克毒品海洛因,没想到,交易结束刚准备离开,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视频远程宣判。

法官宣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法官当庭宣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名叫梁某春,来自广西南宁。2019年3月,梁某春与买家,通过电话商定交易700到800克毒品海洛因。同年3月27号,梁某春和同样来自广西南宁的老乡陆某杰两人一起,携带装有海洛因的手提袋从广州乘坐大巴,于28日凌晨到达厦门。随后,两人分开行动。当天凌晨5点左右,梁某春先行来到了买家位于海沧的暂住处,在确认毒资后,梁某春打电话指使陆某杰将海洛因携带到交易现场,以276000元的价格贩卖给买家,此外,还收取了24000元作为下次交易的定金。就在梁某春和陆某杰完成交易准备离开房间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疑似毒品海洛因的白色块状物一包。

经鉴定,被查获的白色块状物净重758.55克,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45.6%。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春、陆某杰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贩卖海洛因758.55克并进行异地运输,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梁某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被告人陆某杰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对较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王敏重:从数量来看这案件是700克多将近800克,在实践当中是非常高的,刑法的第347条规定,只要海洛因超过50克,就要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直到死刑。

另外,近日,湖里法院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也进行了宣判。案件的被告人吴某毅,今年37岁,家住湖里。法院审理查明,去年3月到8月间,吴某毅先后三次提供摇头丸或K粉给他人,并容留他人吸毒,已经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官: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相关新闻
国际禁毒日【组图】

这是6月26日在柬埔寨金边拍摄的毒品销毁现场。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新华社发(戈萨摄)   这是6月26日在柬埔寨金边拍摄的毒品销毁现场。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新华社发(戈萨摄)   6月26日,缅甸仰光的警察站在将被销毁的毒品前。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新华社发(吴昂...

虎门访古【组图】

观众在鸦片战争博物馆参观(6月23日摄)。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是珠江口上的璀璨明珠,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181年前的虎门销烟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抵制毒品侵害的严正立场和坚强决心,虎门销烟之后的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近代史。改革开放40多年来,虎...

【每日一习话】把禁毒工作扎扎实实抓起来

习近平:希望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禁毒工作扎扎实实抓起来。要高度重视,我们要有坚强的意志,它既是一场长期的历史任务,又是一场人民战争,锲而不舍,我们要继续积极作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这段话出自2015年6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