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两名男子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再出售给他人获利。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为了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2019年6月-11月,曾某和陈某先后多次用本人身份证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并去银行申请电子密匙,出售给他人获利。据悉,每份执照的标价为2000元至4000元不等,而买方购买这些材料则多半是为了洗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名被告均表示此前不知道该行为违法,认为这都是用真实的证件去注册、申请,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不知道这已经触犯了法律。
湖里法院认为,曾某、陈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其中,被告人曾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达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被告人曾某在实施第三次犯罪行为时,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最终,湖里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追缴曾某违法所得及赃款人民币12570元,追缴陈某违法所得及赃款人民币2420元,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本案的承办法官表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向学生派发广告,刚开始谎称有兼职,而后一步步引导其拿自己的真实证件去注册公司再倒卖,以此谋取不法利益。一些学生、年轻人法律意识不强,贪小便宜心理作祟,因此误入歧途,需格外注意。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