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已过
如今的厦门已是热浪滚滚
游泳时节也到了!
那么,游泳馆可以开放了吗?
好
消息来啦···
游泳馆可以恢复开放啦!
不仅如此,根据最新发布的通知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运动馆
也可恢复开放
按照惯例,先来看看此次通知重点
通知重点
1.游泳池(馆)、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运动馆等体育运动场所,经备案确认后,可以有序恢复开放。
2.解除“运动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每个器材仅限单人操作”的限制。
3.50个校园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继续暂缓对外开放。
4.大型活动、体育赛事、线下培训暂不恢复,鼓励开展网上赛事。
5.各类体育场所严格落实入场人员信息登记、运用“厦门健康码”做好人员防疫健康信息查验的硬性要求,对不配合人员拒绝入场。
6.经营性体育场所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落实复工承诺、疫情防控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详细通知在此
厦门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体育运动场所恢复开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各类体育运动场所复工,现就《关于进一步恢复开放室内外体育运动场所的通知》(厦全民健身办〔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体育场所恢复开放有关要求,作出以下补充,请抓好落实。
一、游泳池(馆)、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运动馆等体育运动场所,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改善通风条件、加大消毒清洁频次、严格控制人员密度,经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可以有序恢复开放。其中,游泳池(馆)每条泳道同时游泳人员不能超过4人,水疗区和泡池区按2平方米/人控制最高人数,湿(干)蒸房人员间距需不小于1.5米,淋浴间、更衣室每2个小时消毒一次。
二、在体育运动场所符合《通知》疫情防控要求,个人做好卫生防护的前提下,解除“运动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每个器材仅限单人操作”的限制。锻炼人员仍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进行长时间、中高强度的持续运动。
三、考虑到学生复学复课的迫切需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的特殊性,50个校园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继续暂缓对外开放。
四、大型活动、体育赛事、线下培训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暂不恢复,鼓励引导群众科学健身、组织开展网络赛事活动。
五、属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体育场所主管单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认为不宜恢复开放的各类体育运动场所,可以继续暂缓恢复开放,但应提前向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主动向体育场所经营者说明原因并做好帮扶、发布公告等工作,待有关不宜开放原因消除后及时恢复开放。
六、尚未进行备案登记的体育场所应按照《通知》要求,通过“Ai运动”线上平台向所在区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收到系统备案成功回复后方可恢复开放;已进行备案登记体育场所无须重复报备,可按照要求自行恢复未开放区域。
▲扫码进入备案系统
七、各类体育场所应切实承担起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场人员信息登记、运用“厦门健康码”做好人员防疫健康信息查验的硬性要求,对不配合人员拒绝入场。经营性体育场所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落实复工承诺、疫情防控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厦门健康码”申请流程
八、各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主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各类体育运动场所检查指导,对符合开放要求的,指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不符合开放要求和暂缓开放的,要解释说明、帮扶帮助、监督落实到位,依法依规处置。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开放清单,有序推进体育场所进一步恢复开放。
厦门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整理自厦门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