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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三次不合格 将责令停产停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监管部门将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限要求,及时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同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
如果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监管部门将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一年内累计三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者,将根据规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数字】
去年抽检合格率98.3%
2019年,厦门市共抽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24812批次,发现监督抽检不合格和评价性抽检问题产品共计433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3%,高于国务院关于到2020年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的要求;其中,日常监督抽检14353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9%,高于国家监督抽检结果97.7%(数据源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公布抽检信息,信息公示率100%。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郑晓辉 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