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起,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轨道交通线路全天运营时间 不应少于15个小时
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得使用滑板、溜冰鞋等。
《办法》还指出,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采取尾随、强行冲撞自动检票机等方式逃票。
《办法》还对轨道交通企业进行了规范。如在乘车组织方面,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全天运营时间不应少于15个小时。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客流需求,制定列车运行计划,高峰时段按照设计的最小运行间隔安排运力。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遇节假日、大型活动、恶劣天气,以及衔接火车站或者机场的线路有火车、飞机大面积晚点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要求运营单位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延长运营时间。
《办法》明确,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厦门市去年实施轨道交通条例 推动文明乘坐地铁
昨日,记者走访厦门地铁1号线、2号线,观察到大部分乘客都自觉遵守规定,文明乘坐地铁。轨道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9年2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地铁上的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此次《办法》的出台,更加有利于地铁有序运营。
不少乘客认为这是给地铁运营上的“双保险”,“厦门之前出台了《条例》,现在又有了《办法》,这样的规范非常有必要。有了落地的规章制度,才能将不文明行为矫正过来,让文明成为习惯。”市民张先生说。
【禁止10类行为】
●拦截列车,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机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约束7类行为】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记者手记】
文明出行 从不影响他人开始
记者采访了多位乘坐地铁出行的乘客,他们均表示,有人在地铁内外放电子设备的声音,吵到他人还不自知。4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中,针对该现象,有了“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的具体规定,得到不少乘客赞同。
当然,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的界限并不好定夺,可能是手机铃响未及时接起,可能是微信消息不停响铃,但无论是有心或无意,当您发现自己身上的电子设备声音外放时,也应自觉在最短时间内将音量调小或调至震动。
地铁运行时,作为共有的空间,需要每个人的守护。文明出行,从不影响他人做起。 (记者 林施赟)
【同步新闻】
乘地铁和BRT最低只要一分钱
昨日,打开厦门地铁App,通过绑定云闪付免密支付用邮储银行厦门分行信用卡付款,不少市民亲自体验了一分钱乘地铁。
4月1日起至5月9日,市民使用“厦门地铁AMTR”App电子卡刷码乘坐地铁和BRT,通过绑定云闪付免密支付用邮储银行厦门分行信用卡付款,就有机会享受到单笔最高减3元、最低仅需1分钱的优惠。
5月10日起至8月9日,凡“厦门地铁AMTR”App电子卡(乘车码)用户,绑定云闪付免密支付,使用邮储银行厦门分行信用卡支付的达标持卡人——如为新用户,即在2020年4月-6月期间,首次办理并成功核发信用卡的持卡人,在发卡次月10日后,就可以享受乘车优惠;如为消费达标用户,即2020年4月-6月期间,当月单卡累计消费金额达2020元(含)以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次月10日后可享受乘车优惠。达标持卡人在乘坐地铁和BRT时,有机会享受到单笔最高减3元,最低仅需1分钱的优惠。(记者 林施赟 通讯员 朱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