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疫情期间买到假冒防疫用品,如何维权?被忽悠买了“防疫神茶”,能退款吗?“防疫礼包”捆绑卖,消费者可以维权吗?健身房暂停营业,健身年卡的使用期限能否延长……
前天是导报“律师来了”3·15维权热线开通第一天,围绕涉疫消费纠纷有关的法律问题,当天众多读者争先来电咨询,到昨日仍有读者来电咨询相关问题。针对读者的问题,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和该所律师陈弘毅、王民晖轮流接热线,耐心为读者解疑释惑。
此外,律师团队同时通过微信号“律师来了”接受读者在线咨询,不少读者留言提问。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黄健雄、福建法森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黎晖律师和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奇斌等人分别解答了读者在微信上的咨询。
当天,我们的解答主题是“遭遇涉疫消费纠纷,如何维权?”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从中归纳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案例,总结出涉疫消费纠纷维权“8问”。
1问
充值6000元后饭店暂停营业,能退吗?
柯先生:我年前在饭店订好时间聚餐,还办了一张6000元的充值卡,后来疫情爆发了,饭店关门暂停营业。我要求饭店退款,但饭店拒绝,怎么办?
林敏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也不能克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饭店响应国家号召采取暂停营业的疫情防控措施,消费者疫情期间也无法到店消费,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所以,柯先生和饭店都有权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双方之间的预付卡消费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后解除。对方如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问
健身年卡,使用期限能否延长?
王小姐:我去年在一家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年卡,期限是一年,原本是今年6月份到期。但现在由于疫情健身房暂停营业了,使用期限是否应延长?
林敏辉:健身房暂停营业,会员卡尚未到期,消费者不能继续使用健身房的,这种情形属于合同内容部分履行。在疫情结束后,健身房应该适当延长会员服务期限。若不延长期限,也应当按折算退还相应的会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