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台海网1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朱黄 文/图)1月8日晚,厦门市交警支队殿前中队民警在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机场路口段开展夜查行动。当晚11时44分,一部闽DF3K××号牌小型轿车往该方向缓慢行驶,距设卡点约50米处突然停车。执勤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一名男子坐在副驾驶座上,浑身酒味,车上并无其他人员。
独坐副驾称有喝酒但没开车
民警随即要求车中男子蔡某下车配合检查。在询问其是否有驾车行为时,蔡某矢口否认,并表示车辆是代驾开过来的。
民警发现这事透着“诡异”——这辆车从停车到被发现,一直在民警的视线范围内,未看到有其他人员上下车。
民警再次询问其是否酒后驾车时,蔡某称“有喝酒但没开车”,还佯装打电话让代驾到现场,但蔡某口中的“代驾”始终没有出现。随后酒精测试蔡某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血液酒精浓度值125.16 mg/100ml)。
监控显示车上从没下过人
在民警告知蔡某,将会调取路面监控录像查证,蔡某仍叫嚣,还让民警尽快调取监控。中队长李斌再次询问蔡某何时何地喝的酒,始发地是哪里,蔡某仍砌词狡辩、百般抵赖。民警报告大队指挥室,请求调取路面监控录像进行查证。经监控视频画面显示,该车辆行驶至卡点时,突然停车,车上并无其他人员下车,车门也从未打开过,从停车至民警到场,间隔仅有10秒钟。
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蔡某承认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1月8日22时许,蔡某在莲花一家KTV喝了五瓶啤酒,随后开车途经石鼓山立交桥,看到民警在设卡拦查,心虚害怕,就从驾驶室跳到了副驾驶位置。因蔡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其已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