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湖法宣)“我有个同学还不错,介绍给你认识吧。”看似好心的牵线,女子马某实则在是“下一盘棋”———为骗何某钱财,她谎称要介绍自己的同学“刘某”给何某认识,随后假冒“刘某”通过微信,与何某聊天并骗取钱财。
2018年6月,经过马某介绍,何某很快与“刘某”熟络起来,两人频繁聊天。聊着聊着,“刘某”开始向何某求助,“我哥哥赌博被抓需要保证金”“没钱还‘花呗’”“没钱参加同学会”……理由一个接一个,深陷其中的何某没有多想,慷慨地给“刘某”转账。
何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无话不聊的朋友竟然是马某扮演的。2018年8月,何某催“刘某”还款,但只收到6000元。今年2月,何某选择报警。5月21日,马某在同安被抓获。近日,湖里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湖里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80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马某因诈骗罪,一审被湖里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