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海法)占道卖唱、噪音扰民,遭到城管制止后,还对执法人员又踢又咬。近日,两个街头艺人为此在海沧法院受到了审判。
2019年1月29日16时许,海沧区城管局新阳执法中队多名队员至新阳街道新垵村村口农行门口进行日常市容巡查时,对在该处违规占道卖唱、噪音扰民的钟某、邓某等人进行制止。但钟某、邓某拒不配合城管执法,并使用拐杖击打、抱摔、用脚踢踹、用嘴咬、用手拉拽、用拳头击打等暴力方式殴打城管执法人员赖某,致其受伤。
经鉴定,赖某左侧第7肋骨一处骨折、右腕三角骨及豌豆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二处)。
案发后,钟某、邓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邓某向海沧法院缴交人民币4000元用于赔偿被害人赖某的损失。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邓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考虑到两被告人系自首,且到案后能够赔偿被害人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
因此,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钟某和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日和七个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