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 宏勇)昨日,导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获悉,2019年10月31日市税务局将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在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10月25日18时至10月31日8时),厦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自助办税终端以及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同时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暂停服务。
新系统上线完成后,自10月31日8时起,办税服务厅将恢复办理所有停办业务。厦门市税务局介绍,新系统上线后,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网址和登录方式不变。该系统的软件功能和操作方法将有较大的调整,相关操作说明市民登录厦门税务网站和官方微信查阅。
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前,企业的财务们有哪些事情一定要办妥?厦门市税务局特别提醒,企业财务们请于今天17:30前完成以下事项,否则将影响正常开票。
首先,提前申领足额发票。为确保系统停机期间能够正常开具发票,纳税人需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核对库存发票,需要申领发票的,要在今天17:30之前完成发票领用事宜。
其次,停机期间可离线开具发票。请于2019年10月15日零时至25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保持网络在线状态,确认相关离线开票时限和金额的信息自动下载并更新完成,如果联网登录后发现离线开票时限和金额无法更新,要在今天17:30之前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修改。
最后,成品油经销企业需在今天17:30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信息。
四类涉税业务暂停办理
1.税务登记类:纳税人开业登记(含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跨区迁移;注销登记(含简易注销);
2.发票管理类: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核定、领用、冲红、代开(含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代开)、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
3.税控设备类: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税、清卡、解锁、注销;
4.申报征收类: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出口退(免)税;成品油库存管理;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