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虚构债权15人“吃到 ”罚单
“老赖”财产被拍卖,竟引来了一群假债主。此前,厦门中院曾针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作出处罚,15名造假者都收到了法院的“罚单”,首犯蔡某还为此被判刑一年。
原来,蔡某此前曾因欠钱被债主阿明告上法庭。当时,法院判决要求蔡某应偿还阿明借款500万元及利息。随后,阿明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厦门中院依法查封冻结蔡某对广东某房地产公司享有债权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委托评估拍卖。
然而,蔡某为稀释阿明对自己享有的债权,竟与其他五名债权人恶意串通,他隐瞒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虚构或虚增上述五人对蔡某的债权。五人分别到厦门中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称蔡某欠下高达4627.35万元的债款。在与蔡某达成五份民事调解协议后,五名债权人持生效民事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参与执行分配。
厦门中院经复查提起再审,认定这五份民事调解系虚假诉讼,判决撤销调解书,驳回五人的诉讼请求,并对各当事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分别作出15份罚款5000元至8万元不等的处罚决定。
另外,法院还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说法
落实诚信诉讼“惩治关”
法官说,为防范虚假诉讼,集美法院对经审查发现违反诚实信用的诉讼行为,会严肃告知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坚决依法惩处。去年以来,集美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将当事人、证人签署保证书制度化、常态化。对有虚假陈述可能和嫌疑的案件,积极适用并记录在案;对于可定性为虚假陈述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启动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的惩戒机制,引导和约束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