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刚出生的小狗被“亲妈”咬断腿,谁来担责?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索赔案,最终一审判决认定宠物医院未尽注意义务致幼犬被咬伤,应当赔偿4000元给宠物主人。
都说虎毒不食子,为何这起案件中小狗会被“亲妈”咬断腿?法院又为何判决让宠物医院担责?让我们来看看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不幸:刚出生小狗被“亲妈”咬断腿
2018年12月28日,市民丁先生家养了2年的爱犬法斗临盆了。他将爱犬送往思明区一宠物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手术很顺利,6只小法斗出生了。丁先生第一时间向家人传递了喜讯。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却让丁先生感觉悲从天降。“小狗出生后,我就想着回家准备一下,好接它们回去。”丁先生说,在他离开两三个小时后,宠物医院打来电话,称母狗咬伤了小狗。
丁先生赶回宠物医院,却看到了“惨不忍睹”的场景:一只小狗被咬伤,出了点血;另外两只则各有一只后腿耷拉着,从大腿处被咬断了。担心爱犬再出意外,丁先生赶忙将母狗和4只健全的小狗带回家,伤情严重的那两只则被留在宠物医院。
丁先生认为,之所以发生“狗咬子”意外,是因为医院将刚出生的小狗放到母狗身边,让它们吸吮母乳。而这么做之前,医院并未征求丁先生意见。
随后,丁先生开始维权,与宠物医院进行多次沟通均未果。而两只受伤严重的小狗后来被做了截肢手术,从出生至今,一直待在宠物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