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文 陶小莫/漫画)男子因被老板辞退怀恨在心,竟然买来农药投放在鳗鱼养殖池内,毒死价值百万余元的鳗鱼。近日,经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投毒男子李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原告人陈某经济损失共计110余万元。
被养殖场辞退嫌补偿太少心生恶念
2015年5月,李某通过亲戚介绍到同安一家养殖场工作,负责喂养鳗鱼,后因在工作期间右手摔伤被调到其他岗位。调整岗位后,养殖场老板陈某发现李某上班时间经常偷偷睡觉,再加上右手摔伤后无法干重活,便将其辞退。
李某曾要求继续留下来工作维持生计,但陈某不同意。李某被辞退时,提出要5000元补偿,陈某只给了1000元。李某越想越气愤,萌发了买药毒死鳗鱼泄愤的念头。
购买6瓶农药投入养殖池后逃离
2015年8月6日下午,李某购买了6瓶农药。当天晚上7时许,李某来到养殖场围墙外,将农药倒在塑料袋里,同时将塑料袋撕开口子,将农药投放到养殖池内。事后李某立即逃回了暂住处。第二天一早,李某就逃离了同安。
事发当晚11时许,陈某在巡查时发现靠近养殖场东侧围墙的鱼池内鳗鱼大量死亡,走近后闻到了刺鼻的农药味,于是报了警。
通过养殖场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投毒的是李某。2018年1月,李某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被警方抓获。
为泄愤毒死鳗鱼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检察官说,李某以泄愤报复为目的,购买农药投入鱼池残害鳗鱼,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虽然李某意识到了会产生损害他人利益的后果,但对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却认识不足。
检察官提醒,千万不要因为一时气愤,在冲动中酿下大错。当与他人发生矛盾或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