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男子网络贷款30万元,结果遭遇“暴力催讨”和虚构债务,30万元贷款竟变成“70万元债务”!昨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套路贷+暴力催讨”的典型案例。
网络借贷案件10%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催款”。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了解到,仅2018年至今,该院审理的网络借贷纠纷中因涉嫌存在“暴力催讨”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就有23起。
典型案例
网贷30万变70万,还遭遇“暴力催讨”
近日,思明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原告黄某声称被告小陈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网络向自己借款70万元。后来,黄某多次向小陈催款,但是小陈却迟迟未还。为此,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陈还款,并出具借条作为证据。
但是,这起看似简单的网络借贷纠纷却并非黄某说的那么简单。小陈答辩称,自己的确向黄某借款,但是并非70万元,而是30万元。黄某为了追讨30万元的欠款,通过暴力催讨等方式,威胁自己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并虚构了40万元的银行流水。之后,黄某还多次伙同他人到小陈家中威胁索债,在未果的情况下还采取上门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讨债。
经法院审理认定,小陈所说属实,黄某的行为涉嫌“套路贷”、软暴力催债行为。因此,法院裁定驳回黄某的起诉,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法院认定,黄某等人长期通过网络从事资金放贷及催讨业务。在放贷过程中,黄某以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安排人员进行虚假走账,制造被害人获取虚高借款的银行流水痕迹。然后,以上述虚假事实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强制执行,并先后雇请人员采用蹲守、跟踪、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威胁、逼迫被害人还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被判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