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3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八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23条和第47条规定,禁止机动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以及其他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对于违反规定鸣喇叭的,处以100元罚款。
针对记者调查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厦门交警部门表示,在现场执法中,如果发现司机有乱鸣笛的违法行为,他们一般会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进行处罚。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违反规定鸣喇叭行为128起。
交警部门提醒,无论是否在高考期间,驾驶人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乱鸣喇叭都属于违法行为。而高考期间,行经考点周边路段的司机,更要注意切勿随意鸣喇叭。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乱鸣喇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也从相关部门了解到,6月8日14:45至15:30、6月22日14:45至15:30为高考、中考英语听力时间,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各执法单位将展开联动值班,每天派遣巡查组不间断巡查,重点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市民吐槽
每天的美梦被鸣笛吵醒
“几乎每天的美梦要被喇叭声吵醒。”家住汇丰家园的市民小叶告诉晨报记者,这样的喇叭声从早上7点到晚上10点左右不时就会出现,其中不乏那种明显带有“报复性”的长按喇叭声。这些喇叭声听起来格外刺耳,时常惊扰周围的居民。为此,他家前两年就把窗户上的单层玻璃,换成了双层玻璃。
家住莲花五村新莲花新龙山小区的陈先生也经常被喇叭声“骚扰”。陈先生说,他所住的小区边上就是成功大道入口,每天早晚高峰期,经常有车辆鸣喇叭。“我每天早上都不用设闹钟,听着喇叭声就知道大约几点了。”陈先生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