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文陶小莫/漫画)每到饭点,我们都能看见很多骑着电动车的外卖骑手在城市里穿梭。不少外卖小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在送餐过程中遇到了交通事故,他们的权益该如何得到保障?
昨日,海沧区法院发布了一起因外卖骑手送餐受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这名外卖骑手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公司主张赔偿时遇到了困难。为此,他只好先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遭遇
外卖小哥送餐受伤,索赔遭遇维权难
2018年4月,年近30岁的小王应聘进入一家贸易公司担任配送员。这家公司与外卖平台合作进行餐饮配送,因此小王便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通常,小王每个月收入有8000元。
小王起诉说,他与公司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缴交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不料,就在上班半个月后,一次送餐途中,小王发生了交通事故意外受伤。事故发生后,由于公司不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赔偿问题未能与小王达成一致,所以小王只得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调解
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补偿2万元
小王起诉后,向法院提交了工作牌、公司早会视频等作为证据。但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这些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证明与公司存在关联性,而且在工作过程中,小王可以自行关闭外卖APP,自由决定是否接单,呈现较强的自助支配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了解到这场劳动争议源于小王意外受伤,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一致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补偿小王2万元,小王也答应不再就交通事故向公司主张其他的赔偿。
法官说法
如何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外包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呢?对此,法官说,在司法实践中,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配送外包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二者之间具有从属性,可以认定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配送外包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比较能够被采信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外卖骑手在主张权利的时候可以提交不同的证据加以佐证。
第二种情形和本案的小王类似,外卖骑手的工作时间、地点不固定,接单、拒单自主决定,呈现较强的自主支配权,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配送外包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基于上述特殊的情节,法院认为小王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醒说,应聘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