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朱黄)“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名行人在环岛路厦大白城公交车站往厦大政法学院的路口步行闯了红灯。谁料,这一图方便的行为,让她“吃”了张100元的罚单。
罚单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出,上面明确写着,女子步行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并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交警处获悉,5月3日下午3点40分左右,李某(女)与朋友一起,由厦大白城斑马线往海边方向过马路。当时正值交通信号灯红灯亮起,李某不顾指示灯,在机动车道上横穿。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劝阻。随后,民警依法对当事人李某开具了违法处罚单,并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今年以来,厦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70起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