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7日讯 据厦门广电网报道 25日,市中级法院对外发布了去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
去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732件,其中民事案件1685件,刑事案件39件113人,行政案件8件。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17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3件,对95人分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判处刑罚;审结民事案件1476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8.87%;审结行政案件8件。全年继续保持高调解撤诉率、低发改率的良好审判质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说,这些年来,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提升,大家在生产生活中,一定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比如公众号在做推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随意使用网络搜索来的配图,因为这样就很容易侵犯到别人的著作权。根据相关法律,除了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以及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等12法定的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外,其它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必须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林常红:要使用还是要遵循先授权再使用的原则,要么跟著作权人取得同意,要么向他缴费,取得他的许可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