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经开展一个多月了,您的信息采集了吗?厦门市财政局昨日提醒说,所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会计工作的其他人员,都必须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集中采集时间截止到4月30日。还未完成的会计人员,请尽快登录网址:http://cz.xm.gov.cn/kjzc/(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完成个人信息采集。
据市财政局会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的要求,目的是建立全国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库,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同时也方便会计人员跨地域调转、继续教育、职称考试、人才选拔、诚信建设等工作。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3、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自行选择采集。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会计信息采集。
财政部门表示,虽然目前财政部的办法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未按要求采集登记的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信息库将无信息。今后将会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职称考试、会计信息调转等相关会计事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