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3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下月起,一批新规将开始实施。从舌尖上的安全到出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这些新规将影响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食品
安全
“一品一码”管理平台
可追溯11类食品信息
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消息,4月起,我省将分阶段对11大类食品和涉及的具体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这11大类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盐,以及经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于2018年6月上线运行。“一品一码”指的是同一品种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的追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通过这个追溯码便可追溯到相关的生产、加工、销售者,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
交通安全
没有脚镫子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一些参数,包括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千克等。从外观看,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镫子可骑行。
在生产销售管理方面,《意见》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达标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在登记使用管理方面,《意见》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鼓励采取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等。
生产
安全
景区宾馆商场等场所
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根据《条例》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