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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交车惊现“灭人器”?原来是不文明乘客恶搞安全标志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朱黄 用手持设备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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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3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朱黄)“灭人器是个什么东西?”BRT公交车上,这行字的内容把乘客靳小姐看得一愣一愣的。

  26日傍晚6点左右,靳小姐在蔡塘站上了一辆快1线公交车。车上的一行字“MCW灭人器”,引来了乘客们的好奇和关注,还有人上前拍照合影。

  根据箭头指示,靳小姐才发现这原来是个灭火器。“火字那两点被撕掉了,原来两点笔画的位置还有若隐若现的笔迹,看着有段时间了。”靳小姐拍下照片后分析。令她惊讶的是,就在发现“灭人器”时,又有其他乘客嘻嘻哈哈地上来,抠擦“火”字那若隐若现的两点笔迹。

  靳小姐意识到,这是乘客人为原因造成的。“应该是许多脑洞大开的乘客抠出来的,这并不幽默,更谈不上有趣,是对安全的漠视和嬉闹。”靳小姐无奈地说。

  昨天,导报记者乘坐了多趟公交车,在许多辆车上都发现了“灭火器”标志里的“火”字,是最斑驳残缺的,“火”字的两点最容易受到攻击,被抠撕。

  导报记者随后采访了BRT站务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为公共安全负责,不要恶搞公交车上的标记。遇上不文明的行为可以拍照取证,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律师:撕抠安全标志已构成侵权

  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带孩子乘车的乘客,“应该有人来监管,应该谴责一下不文明的行为,这是个很严肃的事情。万一遇上突发情况,产生误会怎么办?”“如果外国人认识汉字的话,他看见灭人器是不是得吓一跳呀?”乘客们纷纷认为,抠字虽然是个别乘客的举止,但事关公共安全和城市的文明形象,应该对这种损坏公共安全标志的不文明行为说“不”。

  在公交车撕抠安全标志等行为是否违法?多位律师表示,公交车属于公交公司所有,乘客在公交车座椅上乱写乱画、撕扯公交车设施和标志等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9条的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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