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今年70岁,没有家人。今年1月22日,我孤身一人来到厦门务工,看到孔雀鹤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有招聘清洁工,便前去应聘,负责路面清洁工作。
一起进公司的人都发了工作服,只有我没有。这让我十分不满,这太歧视我这个老人了!而没有工作服的我,“没资格”乘坐电梯去拿清洁工具,需要多绕很多路才能到负二层。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10点,一天工作16个小时,而每天光是取清洁工具便已经满身是汗。
我多次向负责人索要工作服,对方也多次回应:“你年纪大了,哪天就不要你了。”因为年龄较大,在工作上就不受待见!
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因为年后长期工返工缘故,从1月22日到2月18日,我工作了28天,最终只发给我2800余元。临时工一天也有200元,何况过年假期三倍工资。而且,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也是说一个月3500元。
虽然我和对方签了入职手续、盖了手印,但对方并没有给我一份合同。我前去要工资时,对方更加蛮横无理,直言让我找劳动局。无奈,我前往劳动局反映了情况,但由于我今年70岁了,在法律上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导报记者致电孔雀鹤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李经理,对方表示,当初招聘上写的工资是2500元,表现良好可以提高至3500元;关于工作服事宜,是因为张老汉还在试用期且暂时没有大号的工作服。
李经理称,张老汉工作时间经常偷懒睡觉,保洁工作没有达标,但考虑到他年岁已大,仍然按一个月3000元保准发放工资。
海峡导报记者 叶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