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买房遭遇纠纷,怎么应对?保健品“坑人”、美容产品忽悠人,如何维权?消费者受伤害,如何索赔,谁来担责……
遇到这些消费维权难题,你可以找导报“律师来了”,我们帮你解决!3·15将至,导报“律师来了”法律团队将开通咨询热线,无偿为读者解答各种消费维权问题。
有需要咨询的读者,可以拨打导报“律师来了”热线电话2960996进行咨询,律师接热线的时间为本周四至周六,上午10:00-12:00,每天重点围绕一个主题解答咨询。同时,你也可以通过微信留言向我们提问,导报律师将尽快把最专业的解答回复给你。
另外,今年起,本栏目除了为读者提供热线咨询和微信在线咨询外,还将针对部分读者提供现场咨询,律师将面对面为读者解疑释惑。需要现场咨询的读者,可以扫描微信二维码或搜索并关注微信号“xmlsll”预约,每期将有部分读者有机会与执业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免费咨询。
本周,导报“律师来了”专家团队将以消费维权为主题,由8位律师为你解答消费维权问题,他们都是擅长解决消费纠纷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从读者的咨询当中选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案例,由律师团为你作出专业解答。
导报“律师来了”法律专家团队是“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由厦门律师界精英组成,专为导报读者提供各类公益法律咨询服务。
本期维权律师
林敏辉:厦门市湖里区法学会自贸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成功代理过多起争议标的额大、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具有非常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金融、房地产及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同时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和多家金融机构法律顾问。
▲林敏辉
曹海洲: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房地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曹海洲
叶茹: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从事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业务。
▲叶茹
许炜: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丰富执业经验,在公司商事、房地产、争议解决等领域素有专长。
▲许炜
朱金炉:福建铁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常年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
▲朱金炉
陈奇斌: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热心公益,倾心维权,常年为广大网民提供法律咨询,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和刑事案件。
▲陈奇斌
黄健雄: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职),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黄健雄
赖丽华: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公司、合同等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与非诉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民商事领域及企业非诉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赖丽华
周四主题买房遇陷阱,如何应对?
周四上午,我们将重点针对购房纠纷进行解答。
当前,楼市火热,因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少。买房遭遇虚假广告,购房者该怎么维权?买到有质量问题的房子,如何应对?花巨资买二手房,付了钱还没过户,房子就被查封了,该怎么办?遭遇逾期交房逾期办证,怎么索赔……
无论你遇到怎样的购房陷阱,都可以向导报“律师来了”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尽量为你排忧解难。
周五主题保健品“坑人”,怎么维权?
保健品“坑人”、美容产品忽悠人,消费者该怎么维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群体对健康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但忽悠老人的保健品消费陷阱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打击保健品诈骗犯罪行为,破获案件30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多人,追赃1.4亿多元。
此外,近年来因美容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逐年增多,其中,有无证经营美容院的,有美容机构宣传与实际效果相差悬殊的,也有美容套餐产品“价格卖贵的产品用次的”,还有本想去美容结果变毁容的消费纠纷。
总之,你遇到任何与保健品和美容产品有关的消费纠纷,周五上午,都可以找导报“律师来了”咨询。
周六主题消费者受伤,如何索赔?
周六上午,我们的律师将重点解答包括消费者受伤如何索赔等消费纠纷。
消费者去吃自助餐,不幸被火烧伤,谁之过?顾客赴商店购物,却不慎撞坏门牙,怎么办?孩子在儿童乐园游玩受伤,家长怎么索赔?老人因餐厅地板太滑摔伤,责任谁来承担?购房者看房时不幸摔伤,又该如何索赔?受伤消费者要索赔,应该如何举证……
凡是与各类消费伤害有关的问题,周六上午,你都可以拨打导报电话2960996咨询。
典型案例
被骗买查封房损失百万谁赔?
购房者被骗买了查封房,损失百万元谁赔?
引发官司的这套房子位于集美区。2016年3月,经厦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居间介绍,购房人小骆夫妇与业主小张夫妇签订了《房产预约买卖协议书》。
当时双方约定,小张夫妇将其已购的集美区房产预先转让给小骆夫妇,待房屋符合交易条件时,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总价为229万元,小骆夫妇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90.7万余元及中介费、代办费5.8万元。
然而,小骆夫妇付款后,才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
事发后,小骆夫妇将小张夫妇诉至集美法院。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房产预约买卖协议书》;小张夫妇返还购房款90.7万余元、违约金和律师费损失35万元及代付物业费等,共计约125.9万元。
之后,小骆夫妇又将房产中介公司起诉至集美法院,要求房产中介公司返还居间服务佣金5.8万元及就售房人应返还的购房款90.7万余元承担补充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35万元。
集美法院一审认为,本案讼争房产之前已被法院查封,中介未予以查明,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在其过错比例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房产中介公司因存在重大过失,被判承担70%责任,赔偿63.5万元,还要退还佣金5.8万元。
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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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条件:1.福建省内执业律师。2.具备良好法律专业素养。3.口碑良好,无被处分记录。4.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联系方式:扫描微信二维码或搜索并添加微信号:xmls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