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见面
意定监护协议+遗嘱公证
更能保证二者的法律效力
陈老太同意之后,律师又约了陈老太的两个女儿见面,向她们陈述了老人的意愿,解释了“意定监护”的法律规定。
两个女儿很支持母亲对自己的生活做好规划,当场也表示同意。就这样,“意定监护公证+遗嘱公证”的方案最终确定下来,秋生家事团队律师协助老人以及她的两个女儿拟定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联系公证机构,顺利完成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手续。同时,老人也根据自己的意愿,完成了遗嘱的订立。
叶丽虾律师表示,虽然办理公证并不是必定程序,但是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更能够保证意定监护协议以及遗嘱的效力。
对话律师
记者:什么是意定监护?
律师:意定监护也称委托监护,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委托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照顾委托人的生活,管理委托人的财产,维护委托人的权利。
记者:老年人选择意定监护有哪些好处?
律师:首先,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信任的、有能力的人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后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管理、照顾自己的生活和财产,可以相对保证自己的生活质量。其次,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往往不只一个人,那么当老年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由谁来担任监护人可能会发生争议。针对老人的日常生活、疾病治疗、财产管理等问题,各法定监护人也很可能意见不一致,甚至争执扯皮,事先指定意定监护人可以避免。第三,一些孤寡老人如果没有提前指定监护人,失智后养老、就医都可能遇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