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9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小刘是厦门一公司职员,1月4日早上,小刘刷着朋友圈的时候看到有人发布贷款信息,正好小刘想贷款500元急用,于是就在微信上跟对方咨询。对方就说贷款500元需要手续费66元,小刘就发了个66元红包。发完后,对方说没有500元那么少的贷款金额,最少也要5000元,这样的“手续费”是454元,于是小刘通过微信转账了454元给对方。
随后对方又称小刘没有贷款资质,让小刘提供别人的身份信息,于是小刘把自己男朋友的身份信息报给了对方,但对方又以“用别人的信息贷款,需再付180元的手续费”、“劳务福利费388元”、“快速提款费500元”的理由要求小刘转账汇款,就这样向对方转了1588元后,对方还以各种理由要求小刘转账汇款,并要求小刘把之前的聊天记录删除。最后,对方称自己因为帮小刘申请贷款,支付宝被冻结了,要小刘支付300元的解冻费,这时小刘才在男友的提醒下意识到被骗了。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称,小刘遭遇的是常见的贷款类诈骗。在行骗过程中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资金需求的受害者自己主动在“贷款”网页上填写个人信息(姓名、电话等)。随后,受害人通过电话或者社交软件与嫌疑人联系,嫌疑人又以预交保证金、月利息、送款担保费等名义,让受害人往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汇钱或通过获取受害人手机捆绑信息和验证码将受害人卡内钱财转走,从而达到行骗目的。另一种是嫌疑人直接向受害者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谎称可以提供“小额贷款”,进而实施诈骗。
厦门警方提醒,如需贷款应选择正规的融资渠道,凡是放款前需要缴交费用的,都是诈骗。